方宁随手抽了一本猫腻的庆余年就走了过去,果然在人堆里就看到余小乐熟悉的身影。

后墙推拉窗敞开,射进光线,明晃晃的有些看不清脸部的轮廓,但这岿然不动,如同泰山般巨大的身体,方宁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别看余小乐生的这么魁梧,但却斯文无比,性格温顺,要不然后世的方宁也不会和他成为死党。他走近了,眼睛适应了逆光的光线,总算看清了余小乐的模样,稚嫩脸庞,白白净净,戴着眼镜,鼻子上有些黑头,还有些青春痘和暗疮,这些都是很多青春期男生常有的烦恼。

余小乐目不转睛地盯着血红的升龙道,啃得津津有味,直到方宁来到他对桌挡了光线,顿时昏暗下来,他才抬头,有些疑惑的说,“你那个位置不能坐,塑料坐凳有些垮,坐上去几分钟就会坏掉,如果倒霉被那些女店员们撞见了就说不清楚了,指不定还要赔钱。”

方宁乐了,点点头,没有坐下来,而是递出一本庆余年放在桌上,缓缓的说,“血红的书属于那种yy型的,想象力够丰富,剧情也较合理,作为网络小说看,个人感觉还是蛮不错的。顺便说下,如果说血红的书是正菜的话,西红柿和三少的书就是快餐,那么猫腻、方想的书就是饭后甜点了。吃饱了饭菜以后,来份甜点怎么样?”

正好方宁旁边一个女生看完了书起身走人了,他就顺势坐了下来,眸子望着他。

“猫腻的大名听过很多次了,文风细腻,情节引人入胜,在网上也是封神的作品,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精品。”余小乐一副对此深有研究的模样,也不顾和方宁初次认识,摇头晃脑低声说,“好东西要慢慢品尝才有味道,只是……我现在还在看血红大神的书,半途而弃有些可惜。”

方宁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和他争辩,拿起桌上的庆余年翻看起来,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就欲罢不能。

余小乐咧嘴微微一笑,也没有打扰他,低下头看书,两人相安无事的看了一上午,身边的人不断离开又坐下来,直到书店内女店员们商量着等下下班该吃红烧鱼还是青椒炒蛋好,方宁他们才反应过来十一点半了。正好他早上跑步消耗了许多能量,肚子也憋了下来,需要吃饭。

“咦?你没带饼干来当做午饭吗?”方宁这时才发现余小乐只带了一瓶矿泉水,顿时有些诧异。

“你好像很了解我的样子?可是我在这个书店几天了从来没看到过你啊?”余小乐惊讶完以后,挠挠头,“今天中午爸妈在家,所以可以回家吃饭。”

“哦哦。”方宁点头,解释道:“以前在新太阳书店看到过你几次。”

“是这样啊。那边那个书店离我家近一点,只不过不满意的地方是大多数网络小说不能拆开看。”余小乐了然,虽说他在长寿镇的小学里读书,但每逢周末和放假的时候都会跑到县里来,抓住短暂的时光来看书。

“看你样子和我差不多吧?你在哪个学校读书啊?”方宁和他交谈。

“之前我在长寿镇读小学,现在升高中了,学校的事情还没定下来,我爸妈说就在天岳中学和三阳中学里面选吧,不过我倒是喜欢天岳中学。”余小乐白白净净的脸庞露出干净的笑容,说话缓慢而条理清楚,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真是太巧了,我在乡下读小学,现在到县里准备进天岳中学读书,咱两这么对眼,不如一起读天岳吧。”方宁露出一口白牙,开始了拐带计划。

“到时候再看看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话题,被路过的一个女店员瞪了一眼,他们缩了缩脑袋,互相交换眼神,最后把阅读到哪章的小说夹个书签,这才放到书柜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