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女侠与乞丐

肉香而不腻,入口轻轻一嚼,那肉味自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太过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虽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简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质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怎么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这人多?”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始,就在这里生根发芽,如今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按照前世地球杀手的眼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偏安一隅的,不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想,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若是以前世猪八戒的眼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同样以孝为首,遵照祖宗沿袭下来的规矩做事,确实也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总之,这就是一个很矛盾,但在不同的时代,却又都是正确的事情。

“矛与盾,对与错,果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朱晨桓微微摇了摇头,小二不知道朱晨桓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有些无聊打瞌睡时,忽然双眼一亮,他连忙走上前去,笑声道:“客官,要来点什么?”

“一斤牛肉,半壶酒,本女侠今天饿坏了。”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里安静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突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嘴里的肉都忘记嚼了。

朱晨桓愣了片刻,然后错愕的转过头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正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坐在那里,女子面有英气,头发用一根红绳随意绑着,显得简单又潇洒,她穿着一身淡绿色紧身练武服,右手将宝剑往桌子上随意一扔,右脚也是抬起来踩在长木凳上,等菜期间,无聊的她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似乎是感觉筷子有些坚硬,秀眉皱了皱。

“咕咚”

朱晨桓忘记咀嚼嘴里的肉,等他咽下去时才发现这肉里还有一根骨头,好不容易又喝水又喝茶,才将带骨头的肉咽下去。而这时,女子桌子上的酒肉已经上齐,她一开始是用筷子夹着肉,可用着用着筷子便由桌子上跑到了地上,而她也毫不在意,最后直接上手,两只手抓着偌大的牛肉,张口就咬。

看她那吃肉的模样,仿佛是几辈子没有吃过肉一般,便是小二都瞪大了双眼,双眼满是讶然之色,很明显他现在正在思考这么飒爽英姿的女侠怎么会这样吃肉?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有女朝仪,救了自己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怎么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难道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朱晨桓摇了摇头,此话心里想想就好了,若是跟这个除了长得像个雌性的女侠说出来,必然少不得一顿挨揍。

朱晨桓想了想,突然站了起来,他脸上流露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仿佛是久遇的故知一般,远比和石玉城这些所谓的高门子弟接触时笑容要真诚的多。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美丽,在石玉国内绝对可以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美丽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美丽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无论是各种行为,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习惯,都与这个时代的女人八字不合,没有一撇相符,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自己前世错投畜生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

无肉不欢,这不是朱晨桓给她的评价,而是见面第一次,公孙朝仪的自我介绍,而后她也完全践行了自己的这个标签,只要是饭,无肉不吃,哪怕是要饿死了,也是不愿吃一口素食,这又让朱晨桓怀疑她上辈子是不是因为肉馋死的。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所以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自己的目标与目的也不顾了,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两件事最重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位。

所以正常情况下,吃到好吃的肉,特别还是能让她吃了还想吃的肉,除了世界末日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够打扰她,让她停止自己享受这时间的美好。

可今日,她却破了例。

“侠女,你吃肉的样子真潇洒。”

公孙朝仪正津津有味吃肉呢,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响起,一开始她没有理睬,因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着吃着,她双眼却越来越大,嘴里的咀嚼速度也越来越慢,终于在迟疑了三个呼吸后,公孙朝仪忽然瞪大双眼,满嘴肉的转过头来。

只见朱晨桓正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手绢,手绢是白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鹌鹑,当然公孙朝仪威胁朱晨桓叫它凤凰。因为这就是公孙朝仪女侠身上所带有的唯一一个能显示女子配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