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意洗完澡出来,靳慕萧给她擦头发,她问:“我们要去哪里?肚子有点饿。”

“我们出去吃,乖乖忍一忍。”

嘉意背对着他,靳慕萧不让她用吹风机,说会伤头发,所以在家里,经常给她用干毛巾擦。

大概擦的差不多干了,靳慕萧将毛巾丢在一边,自己没洗澡,一身还是风尘仆仆的,却已经等不及想带小女孩儿去那个地方。

把白色短款的羽绒服给小女孩儿一套,给她系上厚厚的粉色粗线围巾,小女孩儿不爱穿袜子,可这里温度较低,靳慕萧握着她的脚,就给她穿了软绵绵的羊毛袜子,把她的小脚塞进简约的雪地靴里。

走的时候,还给嘉意头上盖了顶和围巾同款的毛线帽子,小女孩儿穿的肥嘟嘟的,被他牵着手,还没适应穿这么多衣服,行动起来很不方便,小嘴巴撅着,瞧着身侧挺拔清俊的男人,眯着眼眸傻气的问:“老公,你为什么可以穿这么少?”

靳慕萧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外面一件长款黑色大衣,大手露在外面,裹着她的小手,和在国内,没什么两样。

靳慕萧靠过来,矮下身子,对着被裹的只剩下一双水漉漉的大眼睛在外面的小女孩儿说:“因为老公是男人,男人不怕冷。”

说毕,伸手又拢了拢小女孩儿的羽绒服。

嘉意被靳慕萧牵着手,在因河河畔散步,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里,爬到因河河畔,高于地面的小矮墩子上走着,靳慕萧像带着小女儿一般,一手执着她,防止她摔跤。

小女孩儿在认真的走。

走了快十分钟,嘉意看见不远处的大教堂,指着哥特式的尖顶建筑雀跃的叫:“那里是一个大教堂,我们进去看看吧!”

靳慕萧抿唇,淡笑不语。

他还没说,要带她来的就是这里,小女孩儿就自发自动的甩开他的手,迫不及待的跑过去了。

站在门口,对着里面看了看,没进去,扭着胖胖的小身子喊还没走过来的男人:“靳慕萧,你快来,里面好漂亮!”

靳慕萧快步过去,小女孩儿拉着靳慕萧的手,带着新奇和惊叹的目光走了进去。

教堂里,八个巍峨的大柱子,中央是一幅铜人像,看起来古色古香,很有中世纪皇家的风范。

就在小女孩儿仰头看着铜人像的时候,靳慕萧从背后抱住穿的胖嘟嘟的小矮子,微凉脸颊贴着小女孩儿热乎乎的小脸,淡声道:“这是宫廷教堂,由斐迪南一世建于1553年至1563年,纪念他的祖父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蒂罗尔民族英雄,安德烈亚斯·霍费尔墓也在这里。”

嘉意扭着小脸惊奇的看着自己老公,“老公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做过功课?”

靳慕萧目光看了一眼铜人像,紧接着,呼出一口气,并不回答嘉意的问题,忽地松开她,站定在小女孩儿面前。

“来这里,主要目的不是带你来看教堂。”

小女孩儿还一愣一愣的,没有反应过来,“那我们来这里干什么的?可是这里好漂亮。”

男人忽然单膝跪地,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只丝绒尊贵的盒子。

嘉意的心,在凸凸的跳着,仿佛里面有只小兔子,在乱跳。似乎要意识到这个男人要做什么,小女孩儿伸手,情不自禁的捂住了小嘴,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单膝跪在地上的男人。

他的目光,深沉而炙热,带着无法抗拒的魅~惑和吸引力。

男人修长的手指,打开丝绒盒子,里面一枚精致的钻戒,灿灿跃然眼底。

他取出戒指,手里握着那枚钻戒抬头仰望着她,柔声道:“我们的婚姻,始于交易,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可宋嘉意,我对你,是认真的。上天终于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娶到你,在那之前,我一直对你势在必得。我知道,你并非心甘情愿和我在一起,我得寵你爱你,直到把你寵上天,再也没有别的男人能受得了你,或许,总有那么一天,你的心不甘情不愿,总会变成甘愿。”

嘉意死死的捂着嘴巴,睫毛上沾染着湿漉漉的水珠,瞪大了双眸盯着他,这个男人,鲜少说这么多话,在外人面前,冷颜寡语,并不与她过分亲热,只有在两个人的时候,才对她那样亲密。

可她知道,他是很爱很爱她的。

她面颊上温热一片,她压抑着哽咽问:“靳先生,你这是在和乖乖求婚吗?”

他对谁,都从未求过,喜欢的,势必得到,哪怕豪夺。

可对于宋嘉意,他豪夺来了,又如何?依旧是捧着寵着,终是要求。

“乖乖,请问你愿意嫁给靳先生吗?不论生死,无论贫穷或者富贵,你愿意吗?”

嘉意喉咙里的哭意冲出来,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落,忙点头说:“我愿意,我愿意的……靳慕萧,我愿意的。”

所有情绪,全部化为激动。

这个男人,在低下骄傲的头颅,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

戒指缓缓滑进她纤细的无名指,到了骨节处,微微卡住,稍一用力,便套进手指,似乎再也不会拔下来,牢牢的套在了手指上。

小女孩儿眼帘重重眨动了一下,泪珠子掉下来,看着手指上的钻戒,却哭着傻兮兮的在笑。

靳慕萧起身,站定在她面前,挺拔的身躯,倾巢而下,声音低哑性~感,“现在靳先生可以亲吻靳太太了吗?”

嘉意莞尔,踮脚,伸手抱住男人的脖子,在他唇上印下一吻。

阳光从外面照射进来,照在相爱的人身上,变得圣洁而美好。

小女孩儿在他唇上亲完,小手点着他的薄唇说:“这里被乖乖盖了章,以后,就只能属于乖乖。”

靳慕萧伸手,捏住小女孩儿放在他唇上的手指,寵溺的笑,轻轻吻她白秃秃的手指头。

小女孩儿被亲的痒痒的,在咯咯的笑。

靳慕萧带着小女孩儿到了一家私人订制餐馆里,主要是为了带她来吃美食,烛光晚宴国内多的是,也没必要再耍浪漫,点了很多当地的美食,小女孩儿早就饿了,大快朵颐起来。

时而用叉子叉食物递到靳慕萧嘴边,靳慕萧也不拒绝,张口就吃下。

小女孩儿眉开眼笑的,很愉快。

问:“我们什么时候去雪山上滑雪呀?”

嘉意不会滑雪,得靳慕萧带着。

“待会吃完饭,我们就去买滑雪设备,下午就上山,好不好?”

小女孩儿微微举着叉子,兴致勃勃:“好的!”

从私人订制餐馆里出来,小女孩儿吃撑了,被靳慕萧拉着在因斯布鲁克街头,转悠了好久,怕她积食,买完了滑雪工具,走了一段路,才拦车去雪山。

嘉意很期待,人生头一次滑雪,还是在雪山上,忽然想起自己不会滑雪,问靳慕萧:“老公,你很会滑雪吗?我不会哦。”

小女孩儿的意思是,不会,不能嫌弃她麻烦。

靳慕萧揶揄她,“那待会你站一边儿,看着老公滑。”

嘉意小脸立刻沉了下来,憋着小嘴,“你坏!”

靳慕萧把脸凑过去,用手指点了点脸颊,“那乖乖亲老公一下,老公就教乖乖。”

嘉意一点都没有迟疑,伸出小脸,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忘记了前面还有司机,只见那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们一眼,满眼的笑意,很和善。

嘉意的小脸,红了一下。

到了山脚下,他们乘坐因斯布鲁克城市新标致的北山公园缆车,在缆车上,嘉意的小手撑着缆车,看下面的风景,碧绿的草场和凛冽的雪山,阿尔卑斯山雪峰,与古老的建筑、街道交相辉映,令人迷醉。

不过用了二十分钟,他们就上到海拔2000多米的铁力士山。

山上冷风呼呼,冻的嘉意把小手放在嘴边吹热气,靳慕萧裹住她的小手,给她搓了搓,放回她的羽绒服口袋里捂着。

在阿尔卑斯山上,可以俯瞰整个因斯布鲁克。峡谷中的小城被茵河从中隔开,小城并无很高的建筑,干净得一尘不染。在铁力士山巅,几乎不要做什么,只是坐在山顶的长椅上,看看对面的雪山,就让人心满意足。

古老的因河穿流,一派田园风光。

靳慕萧带了嘉意的手机,怕两个人在雪山上失联。小女孩儿找不到他,于是将手机交给她。

小女孩儿笑嘻嘻的打开手机,靳慕萧却已经把她拿着手机的小手,重新又塞回了羽绒服里,嘉意轻轻哼了一声,却是没把小手再拿出来。

到了山上,要换滑雪装备,山上有洗手间,靳慕萧一手拉着小女孩儿,一手提着两人的滑雪装备,走向洗手间。

到了门口,靳慕萧把小女孩儿给她,还问:“一个人OK?”

嘉意对他做了个“OK”的手势。

抱着滑雪衣,进女厕换了。

靳慕萧没换,手里的东西太多,等小女孩儿换完再去换。

嘉意提溜着跑到里面,正准备换衣服,羽绒服口袋里的手机,嗡嗡直震动,她摸出来看,全是未接来电,还有好几条短信,都是宋陆北打过来的。

她回拨过去,那边正是早晨,很快被人接起,山上信号不好,手机里的人声模模糊糊的,带着吱吱的电流声。

嘉意问:“大哥,你有什么事情吗?”

打那么多电话,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

那头宋陆北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要冷沉,“嘉意,你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