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人马族和麋鹿一族的战争开始了。

半人马一族是一个兽族中比较有名的种族,族中大多数都是天生的神射手,同时还拥有着极强的机动能力,它们就是天生的弓骑兵。

在眼前这个战场上的半人马族是半人马一族大家庭中的“猩红”半人马,体表上天生有宛如鲜血般嫣红的纹路,故此得名。

而且这还是半人马一族大家庭中一个特殊种族,它们强的不只是射术,还有近战。

战场上差不多有两百个半人马,若是在其他的半人马族群中,近战和远程的比例大概是4比1,一百六十个手持弓箭的半人马射手,还有四十个不得不放弃手中弓箭,换上近战武器保护远程部队的安全。

但眼前的猩红半人马,远程部队和近战部队的半人马数量比是1比1,也就是一半是远程,一半是近战。一半的近战中各个猩红半人马手里都拿着长柄大刀,说明已经形成了正式的职业。

柴琅仔细看过去,发现这只是一种叫做“猩红斩首骑”的四阶兵种,能力名字是“血骑”,不过柴琅也不懂血骑到底是什么个意思。

而以另外一边的麋鹿一族也和猩红半人马一族差不多,近战和远程的人数差不多也是1比1.

对于这个种族柴琅了解的不多,因为它们在兽族中只是一个小种族。

现在听了约尔士的介绍,柴琅也才第一次刚认识这个名为“黑角”的麋鹿一族。

这是一个极其擅长森林、山地地形作战的种族,具有极其优越的弹跳能力和瞬间突击能力。

柴琅第一眼就看到了它们的兵种,一种名为“山地勇士”的四阶兵种,所用的武器是两柄弯刀,能力是“迅跃”,柴琅推测大概是加速他们在山地中行进的能力。

这也是一支非常强的种族,当然强的不可能是它们的实力,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够柴琅一个人砍的。柴琅所说的强,说的是他们天生优势。

“我们就那么看着他们战斗吗?”柴琅看向约尔士,说实话他有点想要将这两个种族给收服了,而且若是之后真的获得了蛮熊野领,这个问题迟早也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约尔士苦笑了一声“奥丁,以你的战斗的确能够阻止的了他们之间的战争,但是....等到我们走了以后,他们还是会继续战斗知道两个种族中的其中一个灭族为止”

“他们两个种族之间的积怨实在是太深了”

“那让他们两个种族离远一点怎么样?”柴琅想既然解不开仇恨,那干脆直接让他们分开,就像小说里面经常说的一句话:时间会冲淡一切,无论是爱情,还是仇恨。

“您不愧是马丁大人的儿子,当初马丁大人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当时没有一个种族愿意离开这里,你也知道兽族的性格从来都是偏向于比较狂野的那种,离开就代表示弱,他们根本不同意,就算是同时离开也不行”

“所以就一直搁置到现在”

柴琅也皱着眉头,当仇恨延续了上百年,那么两个种族之间当初引起这段仇恨的起因已经不重要了,不管是谁对谁错,或者是一个天大的误会,但是这上百年之内,双方手里都沾满了对方的鲜血,那就没有了和解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