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才是真正的高手,真正的洒脱啊。”

“好一个‘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看来这位李白李大家不仅文才出众,还是位真侠士、真英雄。”

“没错,连我个女人听了都觉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这首诗将我们武林中人向往的生活写得太妙了。”

乔瑛美目一转,“好是好,不过不是将军就是大侠的,可怜我们这些小女子就没人写?”

“没错,连太祖都说女子能挡半边天呢。”沐清初附和道。

“你们不是女侠吗?不都一样?”岳云笑道。

“怎么能一样呢?我们的追求能和男子一样吗?风大哥,你看……”

“去去去,别捣乱。”装逼虽好,但要适量。

“呵呵,说到写女子我就想到了太祖的《霸王别姬》,”兰少笛说着站起来,“不如我就学学风兄借花献佛,为诸位演唱此曲?”

“好好,这等场合无酒就罢了,怎能无乐?”

“幸亏我早有准备,乐器都备好了,就让我来伴乐吧。”

“没错,兰公子的歌喉谁不知道,我等有耳福了。”

“哈哈,兰公子可是上届《大楚好声音》的第三名,实力自然不用多说。”

兰少笛意气风发,向众人拱拱手,偷偷打量了风洛河和沐清初一眼,见风洛河一脸呆滞的样子,大为满意。

风洛河每次一出现就成为全场焦点,将他的风头狠狠盖过,这让去到哪里都万众瞩目的兰公子怎生受得了?

沐清初扯了扯乔瑛的衣袖,向风洛河的方向努了努嘴。

乔瑛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风洛河正神游物外,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小乔伸出手,在他身上戳戳戳,“风大哥,怎么了?”

“那个什么好声音,不是,霸王别姬是什么鬼?”

这时候兰少笛开唱了。

“我站在烈烈风中,恨不能荡尽绵绵心痛,望苍天,四方云动,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

“提前出现的马鞍、马蹬、马蹄铁,违和无比的《霸王别姬》,没疑问了,这位楚霸王是穿越者,不过好像有点倒霉啊,穿过来的时候虞姬已经自杀了?”

对一个穿越者来说还有比这更可怜的事吗?穿成了项羽,虞姬死了;穿成了吕布,貂蝉没了;穿成了武大郎,金莲已经开过窗了……

“当年楚军被围垓下,霸王爱妻虞姬为让霸王安心脱困,自刎而亡,霸王独渡乌江,逃出生天后,每每想及虞美人都痛不欲生,遂有《霸王别姬》,所以如今的人们提起太祖也都爱以霸王称之。”乔瑛解释道,“其实虞姬能为自己所爱的人而死,一定很幸福吧。”

风洛河弹了一下她的脑门:“小丫头片子,才多大,就想着为爱而亡了?”

“讨厌,说得老气横秋的,也没见你比我老多少嘛。”

“呵呵,霸王一曲《男儿当自强》,一曲《霸王别姬》,既有侠骨又有柔情,也只有虞姬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了。”沐清初道。

连《男儿当自强》都来了,霸王兄你这是完全不给后来者活路啊。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只爱,爱你那一种……”正唱得投入的兰少笛见风洛河三人竟然无视他的天簌之音交头接耳,心中暗恨,差点唱走调,吓得赶紧转过视线,眼不见为净。

“……来世也当称雄,归去斜阳正浓。”一曲唱罢,掌声如雷。

兰少笛向着四周拱了拱手,道:“多谢大家,少笛刀艺不精,文采不行,本已万念俱灰,但大家的认可让少笛知道自己也不是全无可取之处,起码歌喉还算上得了台面,心里好受多了,谢谢。”

“兰公子太谦虚了,谁不知道神刀公子刀法通神,天赋异禀,他日必是一代宗师。”

“没错,我等学武之人,武艺最重要,文采能有固然好,没有又何妨。”

知道兰少笛和风洛河有过冲突的人毕竟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