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F-26击中三艘扶桑战舰之前,空中反击就已开始。

首先投入战斗的是部署在内陆基地的J-20A战术大队。二十架J-20A全部出动,分成了五个四机编队,其中四个编队从西北方向上向扶桑空中自卫队的E-767突击,另外一个编队从西面佯动。在到达战场之前,这些J-20A抛掉了副油箱,随即就开始加速冲刺。虽然在发现了这些战斗机之后,E-767立即召唤了护航的F-15J战斗机,但是在正面巡逻的F-22A被佯攻编队拖住,无法返回掩护预警机。在连续的四轮攻击之中,为预警机护航的十二架F-15J全部被击落。两架E-767只逃走了一架,另外一架没能避开J-20A发射的PL-12导弹,而协助E-767的两架E-2D均被击落。如果不是在攻击预警机的时候用光了导弹,这些J-20A还会收获更多的战果,包括在正面上抵抗佯攻编队的四架F-22A。

因为预警机被击落,所以扶桑空中自卫队不得不立即撤走所有战斗机。

必须承认,F-22A的速度性能确实优秀,不但在突击的时候能够发挥巨大价值,在逃跑的时候也一样。

当时在战场上活动的八架F-22A全都及时摆脱了华夏战斗机,没有一架被导弹击落。

只不过,最终返回琉球基地的只有四架。

因为丧失了制空权,加上J-20A的威胁无处不在,所以扶桑空中自卫队没让宝贵的加油机前出。在没有获得空中加油支持的情况下,执行攻势制空任务,也就是冲在最前面的四架F-22A均在返航途中烧光燃油。这四架F-22A的飞行员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摆脱敌机之后,以最省油的巡航速度飞行,尽可能的离琉球群岛近一点,以便在跳伞之后能够及时被己方的直升机救走。只可惜,他们跳伞的区域离琉球基地有数百千米,超过了直升机的搜寻半径,最终只有一名飞行员坚持到水上飞机到来,另外三名飞行员全部失踪,在数年后被扶桑当局认定为阵亡。

只是一次反击,华夏空军就夺回了制空权,取得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胜利。

很简单,扶桑空中自卫队损失了第二架E-767。在只剩下两架E-767的情况下,扶桑空中自卫队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为作战飞机提供支持。至于E-2D,因为欠缺必要的指挥能力,最多只能协助E-767执行任务,无法单独指挥空中战斗,也就不可能顶替E-767。

此外,在损失了四架F-22A之后,扶桑空中自卫队剩下的F-22A只有十二架。

这个数量,组织发起一次反击的问题不大,但是要用来跟华夏空军争夺制空权,并且维持制空权,根本不够用。

由此可见,扶桑空中自卫队已经战败。

当然,前提是花旗不会继续提供援助。

只要花旗不再为扶桑提供援助,特别是F-22A战斗机与更重要的E-3预警机,那么扶桑空中自卫队连翻本机会都没有。

对此,秦齐楚有清楚认识。

因为已经援助了F-22A,所以在扶桑当局的请求下,花旗很有可能继续提供F-22A。只是会不会提供E-3,那就值得商榷了。关键就是,花旗没有这样的理由,即扶桑并没有在冲突爆发之前跟花旗签署购买E-3的合同,而且扶桑空中自卫队也没有这种预警机,未必能够自行运作。如果需要花旗提供机组成员,这些预警机才能派上用场,那么花旗当局必然有所顾虑。换个角度看,在扶桑提出请求后,花旗很可能会提供一批E-2D敷衍了事,而不是价值更大的E-3。

没有大型预警机,有再多的F-22A都于是无补。

在夺回制空权的同时,执行打击任务的J-11B也在J-16DG的陪同下,气势汹汹的杀向战场。

当然,不是去对付那三艘驱逐舰,而是进攻的敌人。

其实,这也是J-11B第一次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做这样的安排,而不是用JH-7,主要是为了测试J-11B的对地打击能力。

在最初,J-11B是典型的空优战斗机,并没有考虑用来执行打击任务。只是,随着J-20A大批量服役,空军不再需要J-20A之外的重型制空战斗机,也不能让服役不到十年的J-11B退役。这个时候,海航因为无法优先获得J-20A,开始采购J-11C,而且根据自身作战需求加强了J-11C的打击能力,J-11C也由此成为了多用途战斗机。受此启发,空军开始也提出了类似的需求,把已有的J-11B改造成多用途战斗机。不管怎么说,改造战斗机要比采购新的战斗机便宜得多。

到冲突爆发的时候,空军现役的J-11B有大约三分之一完成了改造。

这些J-11B除了不是新机之外,在各个方面跟海航的J-11C几乎完全一样,能够携带现役的各种弹药执行打击任务。当然,空军的打击任务主要针对地面目标,而不是海面上的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