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放弃了……对于,身为一个人而言,多么重要的东西……!

……

……

可惜,那个时候的她还太年轻。

很多代价,很多道理,都没想明白,或者说,那个时候的她。

根本……想不明白。

……

……

今夜,莲庆原本……是来找牙婆跟壮汉寻仇地!

眼下这残忍血腥的一幕……

似乎叫她更有理由杀掉那两只披着人皮的畜生了。

这绝非出于正义感作祟。

莲庆自问自己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她的手上,同样染了很多很多人的血。

无辜地,不无辜地。

混作一团。

身为这个时代战争机器的一员,她早就干净不起来了!

如果说,多杀两个人,能让她觉得,心里头那份无形地重量稍稍减轻一些。

指甲缝里,那份永远都洗不净的血污,颜色,稍稍,变浅一些。

那么,她是真的不介意……

再多杀两个!

……

……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个道理,自古有之。

两世为人,加之,自幼在外颠沛流离多年,莲庆见惯了人间众多残忍之事。

故而,哪怕见到少女尸体虐痕斑驳,她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很严重的情绪波动。

只是眉眼,不自觉,往下压了那么一两分。

表情看上去,稍微有些晦暗罢了。

尸体观察完了,她重新站起身,取下背上的武器跟包袱,轻轻搁到地上。

接着,两手利落地挽起衣袖,沉着脸,扑通一声。

两只脚,踏进了那臭水沟子里头。

全然不顾,弄脏打湿了刚刚新换的衣裳鞋袜。

弯下腰,双手伸进黑水里头,神色从容不破,微拧紧眉,丝毫不避女尸尸身散发出股股刺鼻的熏人臭味。

也完全没有流露出,正常人该有的恐惧感。

要知道,当年还在战场上的时候,她就时常独自一人趁夜溜出去,收敛那些个被战车与马蹄,碾压得血肉模糊,脑浆崩裂。

完全辨不出原样的袍泽尸体。

将他们,一具具平放摆好,用粗陋的长针,把那一副副破破烂烂的尸身,一一缝合好。

因为,大周帝国军方有明文规定,若将士战死沙场,没找到尸体,确认是本人的话,抚恤金就无需寄回去给他们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