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荀玉卿倒没那么天真的以为自己逃得了一时就能逃得了一辈子。

那荷包叫他丢掉了,无论仇天信不信,反正这麻烦算是上身了,若他信,自己随随便便丢掉人家重要的东西,想来仇天是恨不得抽筋拔骨了。若是他不信,那定然以为荷包还在自己身上,说到底还是要抽筋扒皮。

无论哪一样,荀玉卿都觉得不太乐观。

这几日来姑苏,他已洗过好几次澡了,想来那荷包上头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东西,才能沾染这么久都不散,但东西总是有时效的。今天好在他是巧合打扮成女装与仇天相见,要换在平日里,那可真是麻烦大了。

旧情人,老相识,还带一封神秘的重要信封。

换是荀玉卿,能顷刻间想出七八个阴谋论来,也不知道仇天的脑子好不好使,但无论是太好使,还是不太好使,看起来似乎都对他如今的情况不太有利。

而等荀玉卿到达碰头的地点时,他忽然想起来,仇天大可以用那只蛾子找到自己。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几日风声较紧,他都以女装见人就是了。

秦雁与柴小木已经到了,柴小木将嘴上的胭脂吃了小半,脸颊红扑扑的,两条粗粗的辫子垂在前胸,整个人都看起来娇俏可爱的很。就好像刚刚长成的水灵小姑娘,若他不开口说话,简直甜的要人命。

只是他穿了一身黑衣裳,倒像个要人命的黑寡妇,还是那种又甜又可爱的,年轻貌美的黑寡妇。黑色太沉,便是十七八岁的漂亮闺女穿着都显得老气,可柴小木穿起来,却又灵动,又可爱。

他们两个人瞧着荀玉卿,虽早已经见过了,却见他当空飞来,月光明亮,却顿时又生出别样的美丽来,竟一时都说不出话来。

半晌,柴小木才嘀咕道:“大哥哥生的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哪像我,浑身都不自在的很。”

“我瞧你倒也很漂亮。”秦雁微微笑了笑。“适合那套绿衣裳,上头还绣了女萝,穿起来比如今定然还要好看上许多倍。”

柴小木打颤道:“秦大哥,你的眼光虽然很好,可这样的事,还是越少越好的很,我这会儿恨不得赶紧换了这身打扮。”

荀玉卿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稍稍施了点粉黛,到底已经是个男人,不如柴小木那般稍作打扮就难辨男女。只因他的个子未免太高了一些,身子骨也未免太宽了些,好在他的腰足够纤细,腿也足够的长,只要将过于硬朗的下半张脸遮住,单独瞧那双妩媚的凤眼,人家至多只觉得这个女人高的出奇。

也正因为他实在是太高了,便不能盘发,也不好挽髻,这一握如云般丰厚绵长的头发盈盈落下来,被削去的一截因此显得格外明显。

“怎么了?”秦雁问他,“苏箐很麻烦吗?”

“她不麻烦。”荀玉卿微微叹气道,“咱们三个人混迹在一块儿,哪有功夫接触到女人的麻烦呢?与感情无关的时候,总是男人的麻烦要更多一些。”他将头发微微卷在手指上,神情复杂。

秦雁若有所思的笑了笑,问道:“那么,又是哪个男人的麻烦?”

“你认识仇天么?”荀玉卿问道。

“那可真是个……”秦雁微微抽了口气,轻声道,“了不起的麻烦。”

荀玉卿忽然拉住了他们二人的手,问道:“你们对他到底有多少了解,都尽快说出来,这可事关咱们三人的身家性命,阿雁那天杀的那个大汉,是仇天的线人,他们还将什么破信弄在荷包上,我花了钱,哪知道那荷包丢哪儿去了。我如今是信吐不出来,钱也吐不出来。”

“把信藏在荷包上……”柴小木吃惊道,“这人好聪明啊!”

荀玉卿与秦雁都忍不住看了一眼柴小木,瞧得少年满脸通红,讪讪低下头去。

秦雁只觉得掌心里的手虽不算温软,甚至凉的可怕,心头却仍然泛起一阵阵的暖意。他轻轻的,但颇为坚定的握住了荀玉卿的手掌,他深知如何安抚一个人,也深知如何才会叫对方镇定下来。

“仇天这人名气很大,江湖传闻也不少,不过他这人平素独来独往的很,消息并不太多,听说他当年好似与蓝千琊因为一个人结了仇怨。”

辛夷……

瞧着秦雁冷静无比的模样,荀玉卿也稍稍稳定了一些,他催促道:“说些有用的,好比他有什么弱点之类的?或者是他怕不怕什么蟑螂老鼠的,要不然,就像小木那样怕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