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3-24

萧秋第一次见到那个女人时,他还不叫萧秋。他没有姓,也没有名,没人在乎一个小乞丐叫什么名字,他也不需要名字。像他这样身世如萍,零落无根的人多数是一生漂泊,死在荒野路上,被野狗或者饿狼给叼走了尸骨,血肉化作尘土,最终干干净净地消散在这尘世间,连墓碑都不需要一块,自然也不需要什么姓名。

身为乞儿,他比别人多拥有一样东西,便是一副漂亮的皮囊。可卑微的人最不需要的便是漂亮的容颜,没有能力保全自己,注定日后的路要走得比一般人还要艰难一点。可若是能够很好地利用起来,大抵他日后便不需要继续受饥寒之苦。

他见过不少像他这样卑微身世,却拥有不错皮囊的人,有许多人死在了别人的欺凌之下,有些则是为了活下去选择了出卖自己……

可是得到便代表失去,那结局并不见得比继续流浪乞讨得好。

行乞时他曾遇到过一个这样的人,那是一个长得清秀的少年,他记得他,是因为他手腕上有一块胎记,形状好似一朵梅花。这样高洁的梅却长在这样脏污的人的身上,让人想要印象不深刻都难。第一次见到那梅花胎记时,他跟他一样四处流浪,明明是面黄肌瘦,一双眼睛里却蕴含着勃勃生机;第二次再见时,他已是那红楼里当红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楼阁之上,身边伴着一个长相平庸却双目贪婪的男人。他那日从那阁楼之下路过,抬头便看到了那只露在栏杆外头的皓腕,上头一朵灼灼红梅;第三次再见之时……那人被裹在一席草席之中,扔在乱葬岗,草席里露出溃烂而僵硬的手,手腕上依稀可辨那朵红梅。

天地为炉,世间众生,谁不是在苦苦煎熬?

便是选择了不同的路,贪一时的享受又如何?不过是殊途同归。

……

他还很小,换作普通的人家,像他这样大的孩子应当还在父母膝下承欢,世间烦恼,半点不知;而他却独自一人在这红尘风雨之中飘摇,没有人伸出手,做他的依靠。一路走来,孤独前行,看尽紫陌红尘,世间沧桑,世态炎凉。他还小,可他觉得他已经老了……,这一生活得很久,也很累。这个世间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人或事,便是立即死了,也没什么好恐惧的。

可是……又隐隐觉得不甘心。

似乎有什么在心底催促他,活着,活着……只要活下去。哪怕是全无希望的未来,也要这样活下去。

……

十岁那年,他离开了原来呆着的龙离镇,顺着段柳河一路北上,来到了南北水路中段的吉香镇——那个改变了他命运的地方。

后来他无数次设想,若是没有见到那个人,若是没有踏上那条路,他以后的人生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想,大概是会截然不同的吧……

若是没有遇见她,那么,这世间便不会有一个萧秋,他永远都只是一个卑微的乞儿;若是没有遇见她,他大概不会觉得,原来活着,不是苟延残喘,竟是这么好;若是没有遇见她……他大概至死也不会懂,什么叫作爱,什么叫作痛,什么叫作求而不得的疯狂与折磨?

她教会了他什么叫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