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易坚定的点了点头,“那当然我又不是傻子,能把这么好的买卖,告诉别人吗?”

安婆子听到这话,一挺胸脯,十分高兴地说道:“我儿子就是聪明,以后一定是当大官的命……”

安易:“…………”能不能不要老是说当什么大官不大官的,算命的,说话能有几个准呢?

不过安易还是没有反驳安母的话,他把野鸡拿到了河边,去处理了一下血污和污渍,又在河边采摘了一些野葱,就在回去的时候,一道亮光突然闪了一下他的眼睛。

安易把那个发光的东西捡了起来,却发现,原来是田螺啊,太阳照在田螺壳上,光滑的表面,折射出太阳光,所以闪到安易的眼睛。

手里拿着田螺,安易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又在河边仔细寻找了一番,最后笑了笑,高高兴兴的回到家里面。

看着自己儿子十分高兴,安母好奇的问了起来,“怎么了,这么高兴?”

“我又找到一个赚钱的生意!”安易把野鸡剁成小块,用开水稍微烫了烫,把血污除去。

“什么生意?”安母的眼睛亮了起来。

“保密!”安易带着一丝小傲娇的说道,最后眼睛转了转,“墨镜,你就等着吧,毕竟这件事情,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我儿子这么厉害,一定会成功的!”安母对着安易有一种盲目的自信,就像现代的小粉丝一样,那可真真是一个真爱粉!

安母在旁边打着下手,也没有说什么,大火把铁锅烧热,放入热油,最后放入切好的葱姜蒜以及辣椒煸香,最后再放入野鸡块,待野鸡煎的两面焦黄之后,加上一些酱油提味,最后再放入土豆,还有一碗温水,然后盖上盖子,用小火慢炖。

家里面可没有大米这样的主食,上次安易去杂货铺问了问,大米可真是贵呀,一斤大米,这里的一斤大约十六两,比现代的重多了。

大米十分的昂贵,大约十二文钱一斤,普通人家根本吃不起,至于安逸买的玉米面,好一点的大约五文钱,至于那差一点的,就是一文钱一斤了!

玉米在这个朝代十分的受欢迎,首先是他们容易繁殖,而且产量比较大,再说吃玉米容易果腹,是非常好的粮食作物。

至于安母,在做饭的时候,就注意到那黄黄的东西,看着自己儿子把东西和野鸡一起炖,所以问道:“儿子,刚刚那锅里的是什么东西啊?”

安易抬起头,首先疑惑了一下,然后咋了咋眼睛,这才回过神来,说道:“哦,就是……那是土豆,特别的好吃,不光好吃,而且特别容易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