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房间里,美丽又恶毒的光阵占了大半的空间,与房间高度一样,底面半径大约三米还多,而那颗“骄阳之心”就位于圆柱中心,离底面一米多不到两米,寂静地飘在那里,散发着血红的光。

锦锦才走了三分之一个半径,到中心还有两米。

可是好像已经耗尽了力气,整个人摇摇欲坠,好半天才能缓缓地踏出一小步。

容微简直不敢看下去。

他知道那少年正受着什么样的苦楚。

同样血肉之躯,自己顷刻间就被毁掉半只手,渣都看不见,而锦锦不过是因为流着明家的血,体内有明氏一族的力量,才能四肢俱全地走进去。

加在身上的外力是一样的,硬生生扛下那种瞬间将血肉化作飞灰的力道,该是怎样的痛苦?

可是锦锦始终没有发出声音,连喘息都弱了很多。

就像一个木偶,不反抗,也不说话,痛也不说累也不说,只会木然地执行命令。

他又艰难地迈出一步,仿佛终于承受不住,微微弓起了背,手压在胸口上,如同费尽力气,长长地喘了口气。

忽然,身体又一晃,他没有站稳,也没有力气移动身体保持平衡,徒劳地试了几下,还是跪倒在地。

容微看得很清楚,心里又惊又急,猛地推开慕平,可是没等跑过去,又被慕少将从背后揪住了。

他正要骂人,被另外一个声音抢了先。

掉线掉了大半章的公爵大人愉悦地笑了起来,神色轻松闲雅,一副胜券在握的神气:“明岚殿下,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有什么话说?”

明岚王子简单地回答:“胜负未分。”

公爵嗤笑一声:“我早就说过,这孩子内外俱伤,走不出多远。”指了指依然流光璀璨的地方,锦锦狼狈地跪在那里,双臂微微颤抖着,撑着地面,然而无论他怎么尝试,还是站不起来,凤朝华悠然道,“即便方才是我无端猜测,可如今他身处其间,如同你我亲至,丝毫也做不得假。”

公爵用骄阳之心的力量压制着王子,两人的较量与这颗明珠息息相关,现在锦锦也完全处在骄阳之心的控制中,于是他的每一分感受那两人都能感应到,还剩下多少力气,那两人比他自己算得还清楚。

公爵见王子不答话,更得意了:“这孩子是你的手办,现在怎么样你最明白不过,”瞥了一眼容微,犹豫片刻,还是坦然地说出来了,“精力耗尽,机体衰竭——这种情形之下,难道你觉得他还能再爬起来,走完剩下的路?”

王子沉默不语,容微猛地抖了一下,断指的血慢慢把衣带湿透了。

精力耗尽,机体衰竭。

凤朝华说的含蓄,但是在场都是知情人,都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锦锦并不是走正常程序出生长大的费因国民,而是被人为制造出来的一个“人”。

身体是王子的复制体,精神体是来自其他时空的灵魂。

二者融合,才有了现在的他。

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生命神秘而尊贵,是不可破解的谜题,尽管明岚王子仗着逆天的能力强行造出了他和晨晨,然而他们也早就知道,即便是最完美的环境,小心呵护,融合而来的生命体最多也只能撑十年,然后就会慢慢溃散。

现在是锦锦在费因的第七年。

原本不到期限,但是这最后的酷刑极大地损坏了他所用的身体,将他所剩不多的时间消耗了一大半。

差不多是油尽灯枯的状态。

还能做什么呢?

就像印证公爵的话,锦锦在数次徒劳的尝试之后,似乎也终于绝望了,手臂软软地松下来,最终无力地落在地上,保持着跪坐的姿势,一动不动了。

明岚王子静静地看着他,极轻极轻地,慢慢地吐出一口气。

公爵抬眼一笑,像他的名字一样,朝露清华,优雅贵气:“好了,很明显,这孩子不可能拿到骄阳之心,这场闹剧就到此为止吧,明岚殿下,你——”

他说着,忽然直觉地中断了,与此同时,明岚王子也恰好转过目光,对他露出一个清清淡淡的微笑。

十秒钟后,凤朝华心想,如果下辈子再念一次小学,语文老师再让写《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他一定能很快很快地写出来,一定记忆深刻,感情丰富,生动形象,下笔如有神。

只有十秒钟,在凤朝华眼中却像十年那么久。

明岚王子一声轻笑,紧接着封闭的房间忽然起了一阵风,一道素白的影子掠过众人眼前,像白色的闪电,锐不可当,笔直地刺破了光层表面,落在锦锦身后。

随即锦锦被带到了光阵中心。

人们只觉得眼前一花,悬浮空中的血色明珠忽然就被一只苍白的手摘下了。

电光石火的顷刻间,那只手平平展开,掌心托着“骄阳之心”,随后锦锦的一只手也迅速覆盖上去。

再然后,就是“砰!”一声巨响。

仿佛下了一场雨,殷红的细碎的光芒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片刻后,光芒忽然敛去。

等到众人终于恢复思考能力,一切已经结束。

“骄阳之心”没有了。

守护它的美丽光体也没有了。

空空荡荡的房间中央,骄阳之心原本所在的地方,两个人站在那里。

一个自然是锦锦。

而另一个……

白衣黑发,身形纤瘦,眉眼风流秀美,赤足踏在青石上的玉一样的美少年——

凤朝华发誓他从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这么吃惊过,许多记忆哗啦啦翻过去,终于翻出一个以为不会再用到的名字。不过他还没有说出口,倒是对方的人先叫出来了。

慕少将目瞪口呆地看着凭空出现的美少年:“你你——你不是,那个——?!”

容微的震惊不比慕平少,因为这个人他比慕平更熟悉。

因为锦锦的缘故,这个人虽然早就死了,他却还是得把他当个活的植物人好好照顾,照顾了两年,浪费了许多稀有药材。

此刻这个死了两年的人忽然出现,穿的还是他容氏医院的病号服,做工精细考究,洁白如雪。

凤朝华终于反应过来,怒火直冲心头,差点自燃,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他指着穿病号服的少年,手指都颤抖起来,瞪着明岚王子,一字一字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骄阳之心彻底湮灭,纠缠多年的束缚终于消失,再也没有如影随形的惨痛,王子似乎也有些不敢相信,没有立刻回答,反复看了几遍自己的手,按了按胳膊和心肺,确定真的使用自如,全身轻松自在,他呆了片刻,眼睛忽然一红,浮上一层薄薄的雾气。

凤朝华简直要把牙都咬成碎片:“明岚!你是怎么——”

穿病号服的美少年忽然懒懒地”哎”了一声,有点沙哑地说:”不揍是这么回事,公爵大人你把我杀了,殿下他呢,又辛辛苦苦把我救活了。w,,男子汉大丈夫,输就输得起言情,罗里吧嗦问问问,烦唤或不烦?"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只能方少言了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