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蒙蒙亮,虎啸便收拾好装备准备出发,这次虎啸比起上次更加谨慎,特地用树枝掩盖了出口。璼殩璨伤

鉴于上次冲锋枪差强人意的表现,虎啸这次特地带上了杀伤力更为惊人的狙击步枪。

此狙击步枪射程达5000米,可以有效击穿20毫米厚的钢板,配有爆裂弹、穿甲弹、子母弹、燃烧弹等多种类型弹头,是远距离狙杀敌人的不二神器。摸着狙击枪上传来的特有冰凉感觉,虎啸霎时间对自己充满了自信,真是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有了上次的行进经验,虎啸这次的前进速度很快,仅仅用了一个小时便到达了预定地点。

出于安全考虑,虎啸在离魔狼尸体大约500米的距离时停了下来,并三两下爬上了一棵粗壮茂密的大树。

爬树的时候虎啸发现,自从吃了魔狼肉后,他的力量好像增强了,以前自己爬这样粗壮的树最起码需要10秒,可今天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的状态下,自己竟然仅用了不到8秒,真是奇怪,莫非吃魔兽的肉可以强化自己的身体?

爬上树的虎啸没有多想,举起手中的狙击枪,利用枪上的瞄准镜向魔狼的尸体瞄去。但眼前看到的景象令虎啸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3只巨大的魔狼正在疯狂地撕咬那具魔狼尸体,一块块鲜红的肌肉被它们锋利的牙齿切断、咬碎,最后吞进干瘪的肚子。

“草,被抢劫了。“虎啸暗骂一声。

一只魔狼就够虎啸对付了,何况是一下来了三只,虎啸一时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退,实在不愿意放弃本该属于自己的魔狼;进,自己随时可能成为魔狼口中的碎肉。

虎啸看看了手中的狙击步枪,横下心来,打算冒死一搏,反正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虎啸有个优点,横下心来做一件事,就宁愿一条路走到黑,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虎啸迅速将弹夹中的子弹换成穿甲弹,然后悄悄瞄准向了一头最大的魔狼。虎啸瞄准的地方是魔狼的眼睛,魔狼头骨太硬,穿甲弹不一定能够造成有效杀伤;而其它身体部位则达不到一枪毙敌的效果,所以虎啸将枪口对准了任何动物都有的弱点——眼睛。

可惜魔狼不会傻傻的站着不动等着虎啸射击,因此虎啸的枪口一直在随着魔狼的移动而移动,5分钟虎啸都没有找到开枪的最好时机,而此时魔狼尸体已经被狼群吃去了一小半,时不我待啊。

2分钟后,“呯”一声,忍无可忍的虎啸最终还是开枪了,子弹并没有击中魔狼的眼睛,但幸运的是子弹从魔狼的耳朵里穿了进去,又从另一只耳朵出来,同时还带出了一大蓬狼血,魔狼来不及惨叫便倒在地上咽气了,非常幸运的一击必杀,看来幸运女神还是站在虎啸这边的。

一声枪响后,另外两只魔狼明显一愣,当它们看到自己的老大哼都没哼一声就死掉时,第一反应便是“嗖”的一声跳开,然后在3秒之内消失在虎啸的视线中。虎啸估算一下魔狼的速度,得出的结论令自己大吃一惊,竟然达到了可怕的每秒20米……。

魔狼逃跑后,虎啸并没有跳下树走向尸体,而是继续呆在树上对魔狼逃跑的方向进行监视,以他对魔狼的了解,他相信魔狼还会再杀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