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子陪着他的新欢在选东西,而百灵脑子一抽就迎了上去。

只是,她到底还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当众跟周公子撕破脸,闹得大家都不好看。

别人不要脸,她还是要的。

走到布行前,百灵脚步顿了一顿,跟周公子和他的新欢擦肩而过,问掌柜的有没有那种物美价廉的布料。不用多好看,只要实惠一点,经得起穿就行。

用最快的速度买了两块布,百灵付了钱就走。

走了一条街,她的手突然被人给拉住了,身后赶来的男人气息不稳,气喘吁吁的:“百灵,你怎么走这么快?”

百灵忍不住甩开周公子的手:“我走快一点,不是更如你意吗?”

原本,她也想过周公子会娶一个,而她就做外室。

可那时候她想的是,周公子跟她提这件事,说说他的为难,然后她再体谅他的。可哪里知道,男人移情别恋那么快,背着她就有了别人。

她那么“宽心”的想法,如今看来简直是笑话。

这么一想,百灵觉得自己如今的作态,也是叫自己唾弃。

她突然就没了心情跟周公子说什么了。

周公子多半也不想在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又或者还有另外一人需要哄着,见百灵一副不想跟他有牵扯的样子,便也没再纠缠,只说道:“我晚上再去找你……你今天看到的,不是那么回事,你别多想。”

百灵惨笑一声,什么都没说,抱着自己刚买的两块布转身就走。

走着走着,泪水涌出来,打湿了怀中抱着两块布,留下一片湿润的水痕。

……

晚上,周公子果然来了。

说的话也不是有多新奇的,无非是家里人催得急了,让他结婚生子,而他又不可能娶一个大街上卖吃食的女子,所以就只能听从家里的安排,和刚留洋回来的甄小姐见面,但是在周公子的心里,他还是很深爱百灵的。

这些不是周公子的原话,但总结下来,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对于百灵来说,她早知道会有这天,但她很介意先后顺序。

如果周公子一早告诉她,说家里催得着急,又看不上她的身份,那她做个外室也没什么,反正她也存了对周公子报恩的心思。

可周公子是先瞒着她跟别的女人交往,被她发现了才来亡羊补牢,如果她不发现的话,说不定还要瞒得更久,把她当成傻子,那她就不乐意了。

心情不好,百灵对着周公子自然也没了好脸色。

她也算是看明白了,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与其委屈自己当什么狗屁的外室,还不如一个人过一辈子,或者以后找个不嫌弃自己不清白的男人,想扶相持呢。

于是,百灵将周公子赶走,打算就这么断了。

以前百灵千依百顺的时候,周公子觉得有些乏味了,不新鲜,可现在百灵摆明了一副冷硬模样,要跟人断了,周公子又怀念起以前来。

可见男人有时候也是犯贱得厉害。

然而,不想跟周公子纠缠了,可一次百灵做饭的时候,闻着那鱼腥味,竟然没忍住给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