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不少人艾特警方,问百里静雨应该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现代人虽然越来越有法律意识,但真要弄懂犯了什么具体的事情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还是一知半解,并不会太清楚。

然而,很多人艾特警方,警方却迟迟没有回应。

百里静雨的确是做错了一件事,但她同样为社会安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相比之下,她对赵媚的“戏弄”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

傅清屹在自家小女人发布微博之后,就紧跟着发布了一条微博,显然是对这件事情的一次抗议。

【傅清屹V:我的妻子愿意为自己做错的事情接受法律公正的惩罚,并且对受害者赵媚进行赔偿。但是同样的,赵媚也必须为自己做错的事情付出代价,这样才能给我的妻子一个公道,不让她作为国民的一员而对国家法律寒心。我们愿意承担责任,也有义务得到法律的保护。

另外,鉴于有很多网民说我妻子“滥用能力”,导致社会不安定,极大地干涉了社会秩序,那么我将说服我的妻子不再动用能力,以后推出十国争霸比赛的参赛,也不再配合警方执行任何任务,做一个平凡普通的大学生就好。

如你所愿,如我所愿。】

傅清屹这条微博措辞似乎还是很淡然的,但是其中那尖锐的锋芒,只有真的心系社会安定的人才能看懂。

以后百里静雨不再参与各种任务?

天,那简直是一件非常大的损失,难以衡量!

普通人不知道傅清屹的声明意味着什么,可是,跟百里静雨合作过两次的警方却知道这声明表示着无数网名的做法已经触怒了傅清屹,触怒了傅家。

傅清屹发出微博之后,跟百里静雨合作过的警察机构都慌了,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百里静雨真的如傅清屹所说的那样收敛能力,再也不参与到任何任务之中,那么就是华国的一大损失。

以后没了百里静雨的协助,不仅很多任务没有办法那么轻松快捷地完成,也许警力伤亡也会增加很多很多。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原本迟迟没有回应的警方,现在什么都顾不上了,开始打了鸡血一般地发布各种微博,言辞大意都是百里静雨对赵媚造成的伤害是过失伤人。

并且,给一些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群众科普什么叫过失伤人。

按照华国法律,过失伤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当被艾特的各地警方微博做出解释的时候,百里静雨已经走到了京城警察局的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