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的清晨,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新的一天从远方渐渐地移了过来。

王枫伸一个懒腰,昨天的疲倦基本上都消失了,推开窗门,呼吸着外面清新的空气,他决定去晨跑一会儿。哈灵顿昨天告诉他,今天上午不训练,还在那像死猪般睡着,王枫轻轻地带上门。

每当上午没训练的时候,王枫就经常出来晨跑,当发现sp获得速度的缓慢以后,锻炼的*就更强了。本来王枫以为自己就像机器人一样,只能通过sp的增加来提高技术,结果发现自己错的离谱。在前几天训练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中距离投篮增加一点,才对自己以前的想法嗤之以鼻。大家都能通过训练增加实力,怎么可能自己不可以。

哈灵顿的家离杰克·伦敦广场很近,在广场对面有个运动场,运动场外面有个篮球公园,井然有序地分布着数量不少的篮球场。

天还刚蒙蒙亮,在篮球公园打篮球的人不多,每隔好几个篮球场才有零星的人在那运动着。王枫一路小跑地从这路过,有个人吸引住了他。

看其样貌应该是个15岁左右的少年,皮肤黝黑,身高有左右,身体十分壮实。让王枫好奇的是,他身上穿的是勇士的球衣,但身上标的号码是24号,衣服背后还刻着:“科比·布莱恩特”的字样。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明明是勇士的球迷,为何还穿科比的球衣。

王枫停了下来,开始仔细地打量眼前的这个少年。少年的身上已经隐约可见汗湿的痕迹,呼吸也不是很稳定,看样子已经来了一段时间了。少年娴熟地胯下运着球,退出了三分线,向禁区冲去。少年三两步,便已跨了过去,然后在王枫惊讶的眼神中,起跳了,看其架势,居然是要扣篮!

这下就令王枫惊讶了,身高只有的一个少年,还才15岁左右就在尝试扣篮了。在吐槽他人的同时,王枫显然忘记别人是怎么看待他的了。

邦!

球直直地从篮框边缘弹了出去,虽然少年的手掌已经越过篮框了,但扣篮仍旧失败了。在王枫看来,这扣篮的手法太生硬了,如果与篮框拉开一点距离的话,扣进的概率会很大。

虽然没有扣进,但少年也只是微微有点失望,又捡起了篮球。这次不是扣篮,而是不停地在那运球,通过不停的变向再交叉势的运球。

王枫再一次看呆了,这一次倒不是因为少年出色的身体,而是他的运球,这个运球方式完全是按照王枫的运球方式来的。虽然王枫自称自己的运球就是艾佛森的穿花蝴蝶步,但其实还是有细微区别的,像艾佛森运球的时候向右突破倾向更加强烈,而自己往两边突破的倾向都属于五五开。

所以当王枫一看到这个少年运球的时候,就认出了是自己的成名绝技。从打球以来,一直都是自己学习其他人,突然碰到一个人在学习自己,王枫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跑过去打了个招呼。

“嘿,你是在练习穿花蝴蝶步吗?”王枫决定直接开门见山。

少年点了点头,从他的表情看来,是有点吃惊的,毕竟知道这个技术的都是看了几年球的。不过当他打量了一下王枫的身高以后,又好像释然了,从他的表情来看,并没有认出王枫。

“还有一个问题,你这个球衣应该是勇士队的吗,那后面怎么绣了科比的标志?”这个问题可是在王枫的心里憋了好久了。

“因为我爸爸是勇士队的球迷,而我是湖人队的球迷。”少年队这种问题一点都不介怀,回答的很流畅,就好像回答过很多遍一样。

王枫心里有点吃惊,按道理奥克兰是勇士的主场,父亲支持勇士队,儿子却支持湖人队,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王枫突然脑袋想起一个人,好像就说他的儿子是湖人队的球迷,刚想开口问就被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