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庆市,小东镇。

这个小镇子,坐落在洛庆市的西北方,虽说地方不大,人民生活贫穷,但人口数量却是不少。这里和罗蝶山,相隔上百公里,肖曦是如何跑到这里来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现在的他,脑子里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整个人就像刚出生的孩童,对这世界的所有,都感到好奇的懵懂。

肖曦的衣服,依旧是那么邋遢,上面还有血迹。然而身上的伤口,却都干掉了,露出一些伤疤。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口水一个劲的流。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咖啡屋,西餐店,但就是那摆摊在外的小贩,最让人心动。什么烤地瓜,臭豆腐,鱿鱼烧饭,兰州拉面,光是香气就弥漫了整条街道。

虽然非常的想吃,但肖曦骨子里的矜持,还是让他没有做出出格的举动。而且他很聪明的看到那些买饭的人,都从兜里掏钱给老板,似乎没有那种票子,就不能吃。

肖曦也掏了掏自己的兜,在打斗的时候,钱包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里去了。内兜里,去罗蝶山时新换的手机倒还在。因为怕被追踪,所以肖曦特意换的简单耐摔的小手机。这手机别看小,但也是名牌,属于奢侈品级的,一般市面上的手机品牌,完全比不了。

肖曦把手机掏了出来,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丢失记忆的他,却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

铃铃铃~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道悠扬的铃声忽地响起。手机上的小屏幕,显示来电为花宝芝。

因为肖曦是出去避难的,所以换了这个电话以后,母亲花宝芝,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里给他打电话。肖曦疯跑出来已经三天了,因为这三天那神经毒素一直在被他中和,导致神经昏昏沉沉,并未听到电话铃。

望着手机上那个熟悉的名字,肖曦的脑袋开始疼了起来,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的思绪陷入挣扎。

他抱着头,痛苦的蹲在地上。周围穿行的人都纷纷侧目,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前询问或是帮他一把。虽说他长得还是蛮年轻帅气 ,但那身破烂衣服,加上满脸肮脏的泥水痕迹,让人感觉就像个混饭吃的乞丐一样。

罗蝶山。

鬼眼的小木屋前。

花宝芝,沈振源,带着一些贴身保镖来到了这里。

肖曦的电话三天没通了,花宝芝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肯定是出了事情,故而坐飞机一路兼程赶到这里。由于是深山老林,所以那些尸体,都扔在那里,无人问津。

当然,他们遇到了凡尘大师,凡尘大师将事情的经过都讲了一遍,并告知花宝芝沈振源,说肖曦发疯似的跑掉了,现在不知去向。

“他的电话能否追踪?我可以联系这方面的黑客。”沈振源满脸焦急的说道。

花宝芝一张俏脸都有点泛白,她摇头道:“那电话是个高端货,之所以买那个,就怕那些家伙窃取到信息。你找黑客,估计也很难办得到。”

“唉……早知如此,就不让肖曦逃难了,跟在咱们身边,多少也有个照应。你看,因此还把鬼眼先生害死了,真是替他感到惋惜。”沈振源摇头苦叹。

“就像凡尘大师说的,事事皆有源根,要是留在咱们身边,更不知要死多少人。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一来咱们大力搜寻儿子,二来要好好调查一下这群杀手。至于鬼眼先生,咱们也将其在此入土为安吧,这么多年的朋友,真是……”话说到后面,花宝芝有点泪眼阑珊,毕竟要不是她的话,可能鬼眼也不会卷入到这场世俗的争斗中来。

小东镇。

肖曦痛苦了好半天,脑袋传来的剧痛,这才舒缓一些。

他将手机揣进兜里,站起身来,再度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砰~

就在拐过街角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戴墨镜的瘦高男子,狠狠的撞了他一下。这家伙长长的黄头发,身材干瘦,穿着有点朋克风,脸上总是露着天底下我最牛逼的表情。

“你瞎啊,走路看点人,傻子!”

那黄毛自己撞了人,嘴里还骂骂咧咧。见肖曦楞楞的不说话,他便也没再说什么,顺势扬长而去。

走了几步 以后,黄毛用旁光扫了眼肖曦,发现他并未察觉任何异常,嘴角便流露出了一抹贼笑。紧接着,他手腕一翻,肖曦的手机便显露了出来。

这家伙名叫朱乐生,在这小东镇,也算个小人物。他以前是个富二代,父亲搞煤矿的,年轻那会,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可是后来煤矿的产量降低,本来他父亲琢磨着干点别的,可没想到还出了一场大事故,矿坑坍塌,死了20多人。

为了平息这件事,省厅那边都下来了人。面对巨大的赔偿和责任,他父亲压力之下,选择了跳楼。后来母亲也跑了,家也被抄了。他瞬间从一个富二代,变为了街上的小混子。

整天无所事事,又不思进取,不去上班的他,逐渐开始走向了邪路。也不知道跟哪个混蛋学了手偷盗的技术,便经常在这里行窃。他也很聪明,一般挑外地人下手,因为外地人是流动的,所以就算看到了他的长相,也没法总在镇上抓堵他。

“朱乐生!这回让我抓住现形了吧,别跑!”

就在这时,忽然从后面的一个服装店里,钻出了个四方脸的年轻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