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前面就是大上海了。”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一匹瘦得见骨的老马摇晃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青篷马车,赶车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衣服上都是补丁,满脸被生活折磨出的斑驳,转头对着车里喊了这么一句。

车帘子掀起一个不大的缝隙,先是一只青葱般的玉手,这样的手,跟这车,这马,这车夫,全无半点匹配的样子。

紧接着,露出的却是一张凄苦的中年女子的脸,仿佛那手是长在别人身上的一样。女子张望了一下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市,眼里满是向往与期待。

“根叔,麻烦您啦!”青筝说完放下了车帘,坐回了车里。

没错,这车里坐的,可不就是青筝嘛!穿过来三天了,她早已经适应了新身份。

这回穿来的时代还好,清末民初,已经偏现代了。有人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青筝现在还没有闲心想这到底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时代。她只知道,这是乱世是没错的。

原主也叫任青筝,本是大家小姐出身,可惜,命不好,赶上乱世,十岁的时候家被土匪抢了,成为孤儿。公公家原本是普通农户,赶上灾年的时候,差一点把家里的田地卖给任家当佃户,是原主父亲救济了他。原主成为孤儿后,公婆感念任老爷的恩德,收留了她,给家里的儿子周家耀做童养媳。周家耀长大后出门读书,原主靠着母亲家族家传的绣花手艺供他读书,周家耀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后来还考进了城里的高中,之后又考上大学,到上海读大学。

自打进了大学,处了刚开始一年写过两封家书,再就没有了消息,家里还是从他同学那里听说,他毕业后到报社做了编辑!

一走十年没回过家。原主三十岁了。送走公婆后,抱着骨灰坛子进城投靠丈夫。病在路上,青筝才穿了过来。

其实说是妻,也就是原主自己还有公婆的一厢情愿罢了,周家耀自打上了中学,接触了新思想,就一直羞于对外承认有个童养媳,即使回到家,也只叫原主大姐。

看穿过来的套路,跟上一世,也不差什么呀。

虽然没有那个叫周家耀的太多信息,青筝合理的发散思维一下,也能想得到,但凡那人心里还有一点儿父母和她这个老妻,也不会十年不归,连父母的去世都不回来奔丧了。青筝能足够的心里准备,这位周先生,应该不会比潘状元强到哪里去。

根叔是原主在村子里雇的车夫,本来就是靠赶车维生的。都是乡里乡亲的,原主才敢一个人雇他的马车进上海找人。不然,她一个没怎么出过门,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女人,哪里敢一个人出来。

要说起来,原主可是正八经的有一技之长的人物,那一手绣工,可是远近闻名的,周围的大户人家,都找她做绣活儿,连县城里的官夫人们,都愿意花高价买她的绣品。要不然,这些年,她也支撑不起周家耀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能小有家资,去了雇马车走长途的钱,身上还带二百多块呢。

绣娘的手,是最重要的,所以,原主才能有一双二八佳人的青葱玉手,只是生活的不如意,让她的面相,看着比实际的三十岁,还要老上不少。在这年头儿,算是实实在在的中年妇女了。

怎么总是这种开局?

青筝忍不住腹诽,系统是对她有什么成见吗?不能老给她这种开局啊!会审美疲劳的。

甭管愿意不愿意,来都来了,又不能退货,青筝也只能忍着了。

民初大上海的繁华,是一种让人目眩的纸醉金迷。

进了城,结了账,根叔就赶着他的马车回去了,运气不错,还捡了两个往江淮方向去的客人,不用空车跑回去了。

青筝抱着骨灰坛子,找了一家干净的旅店住下,包了一个星期的房间。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休息了,坐着马车颠了一路,人都快散架了。

养精蓄锐了一晚,精神头儿好多了。第二天,吃过早饭,青筝就出门了。她是知道周家耀的工作单位的,在一家叫做申城时报的报社。旅店门口就有黄包车,报上地址,五分钱,人家直接就给拉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