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丽的语气很笃定,就像是真的亲眼目睹。

哼,这几个家伙想跟死丫头一起套她的话,把她当傻瓜啊!

她一点也不傻。

一般人都习惯用右手,除非是左撇子。

陈明丽回想起平日吃饭的时候,沈凝都是用右手拿的筷子,所以她不是左撇子。

而大多数人去拿像戒指这种小物件的时候,都习惯性的会用拇指和食指。

她就是这样。

拿走那枚钻戒的时候,她用的就是这两根手指。

说起来也真是机缘巧合,本来她准备了另一样东西想栽赃给沈凝,没想到机缘巧合,在洗手间的台子上发现了一枚闪亮的钻戒。

那钻石又大又亮,最少也有三克拉重,一看就是哪个参加拍卖会的贵客遗失在这里的。

陈明丽一下子就动了心思。

她自己准备的那样东西价值和这枚钻戒比起来,可差远了。

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枚钻戒,她可以不着痕迹的将这把火引到沈凝的身上。

这枚钻戒的主人身份一定不凡,要是知道自己的戒指被死丫头偷了……

嘿嘿,这么一想,陈明丽就美得冒泡。

她毫不犹豫的拿了那枚戒指,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了洗手间,交给了沈如芸。

然后沈如芸又偷偷放进了沈凝的手袋。

一切进展都顺利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