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睡了很久,总觉得身旁有人进进出出的,开始,我以为是我的幻觉,后来,每每脑子里有点意识的时候,便感觉到身旁那个身影更加深刻了,想要睁开眼,可是身上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又昏昏的睡去。

直到有一天,我的鼻尖传来了一阵清香,身旁那个身影再一次的靠了过来,我听见他说:“多多,这是空运过来的百合,文豪说了,我跟你恋爱这么久,连一束花都没有送你,今天我过来,特意选择了一百只百合搬过来,说来惭愧,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到底喜欢什么花,喜欢什么样的味道,所以我会每天换一种,你要是不喜欢,记得皱皱眉,明白吗?”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个声音,我在心底轻轻地喊了一声宇哥,可是的嗓子里,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宇哥,真的是宇哥。

“都第二天了,肩膀上已经动了手术,等你醒来,可能会有点疼,不过你别怕,慢慢会好起来的,”夏浩宇的手臂在我的身旁动了动,我能感觉到他好似拿了什么东西支撑着我的肩部,“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还要睡多久?”

我的意识渐渐地清晰,忽然想到了在山顶那猛烈的一枪,不禁皱了皱眉,那是多么令人恐慌的一枪啊,好在,我没有死。

我偷偷的在心底笑了笑,上帝他老人家一定觉得宇哥太喜欢我了,给了他面子,把我留了下来。

“多多,刚才看你皱了皱眉,是不是不喜欢百合?”夏浩宇的声音再一次的响起,我想张开,可是浑身上下都没有力气,根本说不出一句话来。

也罢,这么偷偷地听着夏浩宇说两句,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平时都是他对我呼来喝去的,这一次,我得好好生一次病,把他占得便宜都补回来。

咳咳,我要占宇哥便宜,这样才算公平。

忽然,我的指尖触到了一只大手上,不用猜我也知道,这一定就是夏浩宇的手掌,他的手心冰凉,顿时让我有些担心。他的手指紧紧地抚摸在我的手指上,一圈又一圈,顿时让我觉得有些痒痒的感受,我在心底暗笑,原来,宇哥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刻。

“多多,有些话一直没敢跟你说,总觉得让你知道的太多,会给你的思想带来压力,所以更多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一个人承担。像你这样的年纪,本该无忧无虑的谈一场恋爱,来一场风花雪月,可是自从跟了我,你的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了。

有时候,看着你甜蜜的躺在我的身边,我也在想,是不是我太自私了。我贪恋着你的美好和纯净,却从来没有想过,你心底的压力。

多多,这个世界上,让我动心的人,不止你一个,但是愿意为我去死的,至今,我只遇到你一个。

如果你不醒来,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要不要努力地活下去。”

难道我已经睡了很久了吗?怎么夏浩宇的声音这么的沧桑,我这还没醒呢,他就开始用死人来威胁我了?这,到底还是我吃亏啊!

不行,好不容易才捡回来的一条命,不能那么轻易的便宜阎王爷,我醒,我醒,我……怎么眼睛还是睁不开?

“多多,当初离开京城,是我自己的一种逃避,我本知道,像我这种人,满手沾满血腥,是不可能有什么快乐的生活的,但是我完全没有想到,在费城,会遇见你,你曾问我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你,一次又一次,我看着你的笑脸,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细细想来,你我的第一次见面,并非在绝色的包厢里。”

什么?宇哥在说什么?我怎么有点听不懂?第一次见面?包厢?

“现在,你我血肉相连,我也不怕你笑话,其实,你刚来街尾上班时,我们就见过。只是那时你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对我这种所谓的流氓,估计没有多大印象。”夏浩宇语调微扬,我几乎能够想到他微微翘起的嘴唇,只是,他说的第一次见面,又是怎么回事?

“五年前的那一晚,负责给我们五人做饭的阿姨,挡在了我的面前,一枪毙命,或许,我不该称呼她为阿姨,但是想一想,称呼她母亲吧,又有些不合适,毕竟,自从我有了意识开始,就没有母亲这个概念,而她,也没有我这个儿子的概念吧。

我很少跟你说我的过去,因为在我看来,那即是不堪的,也是真实的,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我的生命力,会有一个活力四射的林多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日,而我没有,因为自打我有意识开始,便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群,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混到那写街头骗子的手里的,只依稀的记得,我给他们偷东西,他们给我饭吃。

那段时间,活下来的唯一理由,就是今天,还有个包子。生活虽然不堪和辛苦,但是至少,有点盼头。

后来让我偷东西的老大被抓了,我们几个孩子也失去了管制,有几个被警察带走了,剩下的几个,躲在暗处,不愿出来。而那几个孩子当中,就有一个我。

遇见一个骗子,然后告别一个骗子,我的生活就是如此,直到有一天,我跟着一个老骗子在火车站窥视,便遇见了德叔。

其实现在想一想,恐怕那场遇见,也是被安排好的吧。

遇见文豪时,我的个头比他稍微高一点,我们跟着德叔出入各大场所,吃最好吃的饭菜,住最好的酒店,上最好的学校,穿最贵的名牌,那个时候只觉得幸运之神降临了,根本没有想到其他。

可是这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有给,有还的。我的身份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无非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拿了别人的,当然是要为人卖命的,文豪曾经提议离开,可是天下之大,我们却无处可逃,直到她,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她站在门前,着一身米色的旗袍,细致的面料贴身的裁剪,已经将婉约与沉静以最大化的方式表达,那些年陪着德叔走南闯北,总觉得世间百态已经尽收眼底,可是看到她之后,才发现,原来女子的美,还可以用这种方式表达。

我总觉得她很熟悉,饭桌上,她碍着德叔坐下,眼神时不时的朝我瞟来,我总觉得她很熟悉,却又暗自叹息,这么美的女子,怎么又会跟我熟悉?

我们都知道她是德叔的女人,却不知道她的来历。她仿佛是民国相册里走出来的温婉女子,那么娴静,脱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