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数了一番从宾馆老板那里诈来的钱,总共有两万三千之多,加上自己户头里剩下的七千块,妥妥的三万,去东北足够了。我跟曹大志到了火车站附近的百货市场,说实话,棉袄类的衣服在秋末时节卖的并不是很好,任凭小贩们吆喝半天,也无人问津。在经济发展迅速的海滨市,熙熙攘攘的上班族每天都在为生活奔波,谁还有闲工夫防寒保暖。公司注重个人形象,无论男女职员统统正装革履,剩下的就是学生和年长的老人。学生喜欢追求时尚,即便大雪纷飞,也要穿得四季分明,而老人自然就成了棉袄的主销对象。简而言之,倘若海滨市不下雪,这里的人是绝对不会穿棉袄的,所以棉袄的款式多倾向于老年化。

“我穿这件怎么样?”曹大志挑了一件短粗的军绿色羊毛衫,看起来就像一个拾荒的大爷,果然还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你开心就好”我实在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言语去形容曹大志,故此无奈道。

“帅哥一表人才,穿上咱家的羊毛衫和那金城武都有得一拼”摊贩笑得嘴都合不拢,一脸趋炎附势的表情。

“我看呐!应该是年过七旬的金城武”。

“老板,这衣服多少钱,我买十件”曹大志信誓旦旦道。

“十...十件,你确定”摊贩惊呆了,摆了一天的地摊,也没卖出去一件衣服,转眼间就有人要买十件,这无疑是对摊贩天大的恩赐。

“不过,你要给我打折”曹大志深思远虑道。

摊贩灵机一动:“这样,按照每件100元的售价,10件衣服我收你900元。毕竟是地摊货,摊贩也不敢夸下海口。

“我手里只有400,还差500,看来衣服是买不成了,还是等我从东北回来再说吧!”曹大志不由分说拉着我的手就要走。

“帅哥...400我也卖”摊贩眼见着到嘴的肉要飞了连忙叫住我们。

“掏钱”曹大志冲我笑道。

我把钱装在上衣内侧的口袋里,只是碍于口袋太小,装进去的钱很难再拿出来,结果捯饬了半天,愣是将一大叠百元钞票洒了一地。于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快速捡起地上的钱,随后又抽出四张递给摊贩。

“帅..帅哥,我这还有棉裤你们要吗?”摊贩一脸肉痛道。

“穿太厚,不方便行动,老板,有缘再见”曹大志一把夺过摊贩打包好的十件羊毛衫,纵使摊贩一万个舍不得,也只能认栽。

“曹大志,我发现你还挺会抬价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做到了利益最大化”路过检票口,我把行李全都丢给了曹大志,这家伙身强力壮的,既然选择了与我同行,就要做好当苦力的准备。

“咳...地摊货能值多少钱,别听那贼老头胡说八道,指不定进价十几块钱的东西,到了他那就蹭蹭翻了好几倍”曹大志活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