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株君子兰丢在花圃里已经有相当长时间了,可一直没什么起色。睍莼璩晓安知薇只不过料理了短短一段时间,就可以让它开花?

面对余啸东的质问,安知薇的态度一如那清丽的兰花,不卑不亢,不疾不徐。余啸东不由得再度开始打量这个一开始打算忽略的女孩。

巴掌大的小脸,淡得几乎能够一手抹掉的眉眼。她的五官是灵秀的,但只能说眉目清秀,谈不上惊艳,充其量是小花级别而已。只有眼睛又黑又亮,闪着智慧沉静的光芒。余啸东越看安知薇,心下沉得越快,尽管她有能够在阿尔卑斯山脚下让君子兰开花的本事,可也无法掩去本身的平淡。董家的势力并不能为她加分,安家也不待见这个女孩,她终归是个卑贱的下堂妇之女。

安知薇又说:“我不知道它是你的兰花。”

“原本就是我从国内带过来的,花匠不会弄,也就放到一边了。最近忽然得了法子,就想重新种起来。熨”

安知薇不相信余啸东的说辞,没用的物事丢到一边,有用的时候才重新捡起,那才是他的做法。他忽然想起这几株遗忘的兰花来,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它们忽然之间又从无用变得有用了。

“那不是正好。如今它们也要开花了。只要温度和水合适,万圣节之前就会开。”安知薇说,“君子兰花期很长,可以开一个月。我相信——程亦可小姐也会因此而感到满意的。”

然后她满意地欣赏余啸东那被雷劈中一样的表情轿。

程亦可是余啸东的表妹,程氏财团唯一的千金大小姐。也只有她,才配让余啸东这样重视,这样大动干戈。

“君子兰要开了。我相信——程亦可小姐也会因此而感到满意的。”

没错,只有程氏财团唯一的千金大小姐程亦可钦点,才会让余啸东这样郑重其事。无论之前的雪绒花,还是现在的君子兰,都是为一个原因准备的——万圣节的party,程亦可要来。

余啸东几乎失控地问:“你怎么知道——”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转而平静地说,“那就很好。我代亦可妹妹谢谢你了。她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

原本紧张的气氛瞬间被他化解,安知薇弯弯眼睛,就坡下驴:“啊,那倒跟我妈妈的爱好一样……”

于是她唤过玛丽,叫人来把君子兰搬回花房里去。

玛丽有些生气,她跟安知薇相处了三个多月,已经很喜欢这个谦和大度的安小姐,搬走花送走余啸东之后,她忍不住咕哝:“二少爷也太过分了,明明是安小姐你把兰花种活的啊。怎么可以说搬走就搬走呢。你花了那么多心血。”

安知薇若无其事地给房间里剩下的几盆吊兰剪枝,笑道:“玛丽,到底他是你的雇主还是我是你的雇主,二少爷可是发你工资的人,这样为我说话你过意的去吗?”

“有什么过意不去的,言论自由啦。依我看,他们那么有钱,君子兰又不是什么名贵的花,就算送给你也算什么。”玛丽喋喋不休,“那个程小姐,一会儿喜欢这个,一会儿喜欢那个,一时一个样子,根本就不是喜欢花的人。”

“要说喜欢花的人,我也不算啊。我只不过刚好无聊,所以用养花来打发时间罢了。”

“可你到底救活了那些花!就算你不喜欢,也值得那些了!”

安知薇见外国丫头越说越激动,赶紧让她消气:“也不用这样说,其实真正的乐趣恰好在养花过程中呢。如今它开了花,反而没有挑战了,送走它正好有个用途呢。”

“这话怎讲?”玛丽瞪大了圆圆的灰色眼睛。

“就是说,重在过程,不在结果嘛。”

玛丽于是有点开窍了,摸着下巴说:“那就是说其实你喜欢养花,不喜欢看花?哎呀,我家的那几盆百合快要死了,要么安小姐你给我看看还有救没有?”

安知薇:“……”

…………

不久,安知薇发现余啸东出现在温室里的次数,多了起来。

有时候她正在和安娜谈笑,摆弄花泥时,他在她们身后走过;有时候她跟约翰请教养花知识时,他恰好出现把约翰叫走;有时候她什么都不干,就在温室里打转欣赏各式花卉,迎面却碰见他走来。

“嗨!”他说。